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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园须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9-23    

 

 

 

入园须知

利津县第二实验幼儿园

 

幼儿初次来园,因环境、人员的变化,难免会产生恐惧心理或种种不适应现象,这是正常的,家长也不必慌张,以免影响幼儿的情绪。开学之前,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幼儿入园前的心理准备。

一、入园准备 

1、幼儿入园前,家长可多带孩子到幼儿园走一走,看一看,找一些吸引幼儿的地方或玩具玩一玩,也可事先和所在班的教师接触一下,让幼儿有熟悉之感。

2、由于环境的改变,初次过集体生活,可能您的孩子会感到紧张和疲劳,请家长多注意孩子的健康。

3、幼儿来园前,家长应根据幼儿的特点帮助幼儿做好心理准备,要以鼓励、赞扬的方法,千万不要用恐吓、威逼、强迫孩子的方式。

4、生活要有规律,保证孩子早上能够以愉快的心情来园。

5、不要迟到,不要忘记应带的东西,因为幼儿稍微有点心事,就有可能整天过得不安宁。

6、关于孩子的日常生活,如有什么担心的,可以直率地提出来与老师商量。

7、初入园时,无论孩子怎样哭闹或生点小病,希望家长信任老师,下决心跟孩子分手,千万不要欺骗孩子或给孩子一些虚假的承诺,坚持送孩子入园,过一段时间后,孩子自然会习惯。放学时,请按时来接,尽量不要提前或拖后,以免孩子感到不安。

8、坚持每天上午7:40前送孩子来园吃早餐。

9、不要带零食或有危险的物品入园。

10、晚上按时入睡,少看电视,养成午睡2.5小时的习惯。

二、接送规定

1、每天尽量在7:007:40之间送幼儿,以免耽误幼儿在园吃早餐。

2、下午4:50开大门,可接孩子。

3、请家长按时接送幼儿。

4、接送幼儿,原则上由幼儿父母或外祖父母、祖父母接送,来园接送幼儿时一律持接送卡接送,接送人员尽量相对固定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请他人代替接送,必须事先与本班教师联系,身份不明者不能接送幼儿。

三、幼儿出勤

1、在孩子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按时来园,争取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(在园吃早餐者,早720740,不吃早餐幼儿在820之前一定送到,下午离园时间春季为450500,冬、秋、夏三季,随全县作息时间的调整再下通知)。

2、连续三天不来园者,请家长主动向本班教师请假,不请假并连续一个月以上不来园者,按自行退园处理并取消园籍。

四、家长在园行为规范

1、遵守园内的作息时间,按时持卡接送幼儿。

2、家长须委托别人接送的,须事先向本班教师说明,由委托人持卡接送幼儿。

3、所有接送人员一律步行入园接送幼儿,严禁各种车辆进园接送幼儿。

4、按规定的时间,到规定的地点交费。

5、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果皮、纸屑,不吸烟。

6、衣着整洁、举止文明、谈吐文雅。

7、爱护园内的花草树木,爱护园内的各种设施。

8、入园后家长要检查幼儿携带的物品,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园内。

9、教育幼儿不要再活动场地旁大小便,坚持带孩子入侧大小便。

10对患高烧、咳嗽及传染病的幼儿,须在家治愈后方可入园。

11、需在园服药的幼儿,家长要向教师详细说明并签字。

12、切忌家长参与幼儿发生的纠纷,更不能随意斥责、恐吓对方幼儿,有问题向老师讲明,由老师妥善解决。

13、严禁家长宴请老师或向老师馈赠礼品。

  五、家园联系  

  1、幼儿园利用家长学校、门厅宣传栏、家长园地、园刊《幼苗》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、预防疾病等方面的知识,争取家长配合。

2、教师利用每日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,或不定期对幼儿的家访,有目的地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。

3、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,家长可以来园,参加幼儿的一日活动,使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,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。

4、在许多大的节日前夕或一个教学阶段,我园组织各种形式的汇报展示会,家长可参加,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。

5、幼儿因病或有事缺勤,教师要及时和家长联系,了解情况,共同做好幼儿的保健工作。

六、卫生、健康管理
1
幼儿入园前需到县妇幼保健站进行全面体检,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。
2.
、凡离园两个月以上的幼儿,幼儿回园前必须到县妇幼保健站重新查体,合格后方可来

园。
3
如幼儿直系亲属患有肝炎等传染病时,应向园内领导汇报,并暂缓入园,经检查

无传染,方可入园。
4
、幼儿如有过敏史、抽风及其它病史需与本班教师讲清,作好记录;如隐瞒病史,造成

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5
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,痊愈后经保健医生允许方可入园。
6
、如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,(如在家中已经发热、呕吐、绞痛,服过药,以及经医院治疗须服用

药)均应在晨检时与本班老师详细介绍情况,说明幼儿的病情,认真填写好服药情况和服药要求并签上家长姓名,。
7
凡患传染病的幼儿,一律按防疫站有关规定进行隔离,期满后由医院证明方可入园。
8
家长在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(如菌痢、腮腺炎、肝炎、湿疹、红眼病等病情)应

即与本园联系,便于作好全园的预防工作。
9
为保证孩子健康,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,以免造成食物中毒。

10、每年县妇幼保健站来园为幼儿全面查体一次,幼儿园保健医生每学期为幼儿测身高及体重两次

每学期测视力一次。

七、安全规定

1、幼儿不得将刀片、铁钉、针、纽扣、小夹子、豆子等各种小物品和食品带入园内,以免发生意外。

2、幼儿来园前家长应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。如发现带有危险物品,应立即取出,并对孩子及时进教

育,家长不能因为孩子哭闹而迁就。

八、交费须知

1、所有在园幼儿一律到农信社交费;

2、在初次(包括上次未多存者)交费时,请比规定费用多存入帐户1-2元钱(因帐户不能清空),且必须使用园内统一办理、发放的存折;

3、每幼儿所持存款折为个人所有,可作私人存折使用,园内只是每月扣除相应的入托费用,所以家长一次可以存1个月或数个月入托费;

4、新入园幼儿(包括无存折幼儿)到财务室交费,统一办理新开户手续;

5、请家长务必于每月1-5日将该月入托费交至银行,逾期未交或未按规定方法交费者,在下月收费时收取5%的滞纳金。

注:若对收费项目有疑问,请到财务室咨询有关人员;

若对考勤天数有疑问,请到所在班级询问教师。

九、招生事宜

1)县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;

2)非招生范围职工子女交代办费。

1、范围

2、条件

    2.56岁的健康幼儿。

    3、报名

1)时间:一般在三月份和九月份报名,如有特殊情况中间也可以报名,但是要根据班额情况是否能容纳,才能把孩子编入各班;

2)地点:二楼资料室。

3)报名需持物件:家庭户口本、幼儿健康查体证明(报名前家长带幼儿到妇幼保健站查体)

4、收费标准

根据山东省省级实验、示范幼儿园的收费标准,鲁价费发[1998352号文和鲁价发[19921号文规定每生每月:管理费60元;保育费20元;杂费10元;代办费75元;生活费70元。其他事宜请与我园联系。联系电话(05465623111  5682439   

 联系人   李玉芹    刘光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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